“強監(jiān)管”筑牢電動車安全防線
本月起,未取得新國標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禁止銷售
金山網訊 今年9月1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7761-2024)落地實施。電動自行車核心的鋰離子蓄電池與充電器也被正式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范圍。按照規(guī)定,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要求、未依據新國標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近日,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就此發(fā)布專項提醒。
明確時間線劃定責任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兩條時間紅線為市場留出了明確緩沖期。
市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生產端的變革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所有下線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技術要求,“這無疑是對生產企業(yè)能力的一次集中檢驗”。
流通端則設置了3個月的過渡期,2025年12月1日成為分水嶺。此前,已按舊國標(GB 17761-2018)生產并獲證的車輛仍可銷售;此后,所有在售車輛必須全面切換至新國標標準并持有新標CCC認證。這要求銷售者建立嚴格的進貨查驗制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安全加固體驗再優(yōu)化
新國標并非簡單的條文更替,其技術調整直擊過往電動自行車在使用中的諸多痛點。
安全是此次技術規(guī)范的核心。為防止因塑料件易燃引發(fā)的火災風險,新規(guī)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首次明確“塑料總質量不得超過整車質量的5.5%”。在機械安全層面,整車質量的調整更顯科學,使用鉛酸電池的車型上限放寬至63公斤,而使用鋰離子電池等其他類型電池的車型則仍需滿足55公斤的上限,這既考慮了鉛酸電池的現實重量,也鼓勵了輕量化技術路線。
新規(guī)要求對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等關鍵部件進行針對性防護,杜絕非法改裝、提速。特別是“一車一池一充一碼”及互認協同要求的提出,從源頭上遏制關鍵部件不匹配帶來的安全風險。
此外,用于城市物流、商業(yè)租賃等經營性用途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安裝北斗模塊。其他普通家用電動自行車,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保留北斗模塊。
目前,市場監(jiān)管部門向生產與銷售主體發(fā)出了明確的合規(guī)經營提醒。
新國標不溯及既往
對于廣大消費者最關心的“舊車何去何從”問題,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小貼士給出了“定心丸”:新國標不溯及既往,已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其去留將由各地政府結合實際情況,通過“以舊換新”等引導政策逐步推進更新。
市場監(jiān)管部門同時提醒,在選購新車時,消費者要擦亮雙眼。一看CCC認證,出廠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獲得認證并在車身上標注CCC標志;二看產品合格證,出廠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有產品合格證,一車一證,在購買時可核對隨車附帶產品合格證上的產品型號、整車編碼等信息參數是否與實車一致。如需進一步核實產品合格證真?zhèn)魏虲CC認證證書是否有效,可掃描產品合格證上的二維碼或登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確認。(記者 朱婕 通訊員 蔡彬)
責任編輯:龔逍遙
